转发:关于启动2015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2     浏览次数:次   

根据福建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5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15]1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在厦门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在厦门大学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三)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限额

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同一单位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中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篇,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

三、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向我办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

2.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WORD格式);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

(4)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附件6,DBF格式,数据表结构见附件3);

以上电子材料报送说明详见附件4。

(二)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格式见附件5,PDF格式)。

(三)各单位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须与国家、学校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四)各单位报送的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需排序,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10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吕磊,电话:2181422。电子邮箱:lvlei@xmu.edu.cn

 

附件:1.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2.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3.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结构

      4.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电子材料报送说明

      5.福建省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格式(仅限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位论文)

      6.福建省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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