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wn必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biwn必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开始评选,现相关通知已经发到各系所负责老师处,请学院需要参评的研究生先行上网申报个人的科研成果并经过导师、教秘审核后,将成果复印件及个人申请表、汇总表递交到各研究系所负责老师处。各系所最后评选截止为2013.10.11。
评选细则附后请参看。
biwn必赢
2013.9.30
biwn必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暂行条例)
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教育部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的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学校评奖委员会要求,biwn必赢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条件
1、biwn必赢在学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奖学金条例申请规定者均可申请。在职研究生,外籍研究生及已延期研究生(除因公派出国和优博延期的研究生除外)均不参加本奖评选。
2、本直博研究生博士一、二年级列入硕士评奖范围;博士三年级以上列入博士评奖范围。
3、爱国爱校,品行端正,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课程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无不合格课程(包含选修课课程)。
4、评选材料的有效日期自学制入学起至2013.10.10。
5、学制内允许多次参评,但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二、评分办法
总分由课程成绩分、科研成果分两部分组成。无任何科研成果的不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课程成绩分。
满分20分。
计算公式为:
其中百分排位是指研究生以课程班级为单位,在所修读课程班级中的成绩排名分。分值为100至0,所学课程班级第一名的百分排位为100,最后一名为0。该百分排位的分值在任课教师或研究生秘书把全班成绩输入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系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P值均为0.20。课程成绩请到研究生秘书处审核并请秘书签字确认。
2、科研成果分
①科研成果要求。
基本要求:所在评选学年度,博士要求一年内第一作者发表二区或二区以上一篇论文,硕士要求一年内第一作者发表三区或三区以上一篇论文。
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biwn必赢。有DOI号并且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已申请但未取得公开号的发明专利和未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科研论文计分方法
包括评奖期间发表的各类科研论文。
②权重因子计算方法
理工类论文权重因子的数值为:依据“JCR期刊影响因子和分区情况”表(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在1区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权重因子为160;在2区发表的,每篇为80;在3区发表的,每篇为40;在4区发表的,每篇为20。
在交叉学科或跨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以按照所发表学术刊物的学科属性计分。若交叉学科刊物同时具有文理两种计分方式且出现差异的,按高分计算。
被SCI、EI、ISTP和ISSHP、JCR收录,但尚未列入JCR分区的学术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20分。
未被上述刊物收录的一般论文权重因子为0,不得填入成果申报栏,但可填入备注栏或另加页。
③合作因子数值计算方法为:
按论文署名分摊记分,若导师或经认定的导师组成员在署名中排第一位,则署名第二的研究生可视为第一作者,计分时应将原为第一作者的导师或导师组成员以第二作者计入作者总人数。
二人合作的,按6:4分摊;
三人以上合作的,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i≤N-2时 ai=0.5i;
当i=N-1时 ai=0.5N-3×0.3;
当i=N时 ai=0.5N-3×0.2。
(其中N为作者总人数,i为作者排序,a为合作因子)。
九人以上合作的,前九人按总数九人套用上述公式;从第十作者开始,不予计算合作因子数值。
(2)论著计分方法
单部作品的本人完成量5万字以内不计分,5万字以上按下列分值计分:
①专著: 每万字1分。
②编著: 每万字0.8分。
③译著: 每万字0.5分。
字数计算以版权说明为准,未说明的可以平均计算。
(3)发明专利,建筑作品,应用成果等计分方法
发明专利每项4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20分;
发明专利以专利号为准,仅有公开号的发明专利可按20分计分;国际专利按照两倍于国内专利计分。
若成果是合作完成的,按论文分摊方式进行分摊。
(4)其它成果计分方法
参加国家级研究生学术类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0分、20分、10分。省部级研究生学术类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分、10分、5分。非竞赛类奖励,国家级10分,省部级5分,市级2分。各类校内奖励均不计分。获团体奖励的,按论文分摊方式进行分摊,署名不分先后的可以均摊,但须提供证明复印件。
三、评选程序
1、由学校发布评奖通知,下达名额。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一)及科研证明材料等上交各系所。学院评奖委员会下发指定名额到各研究所、化工系,由研究所、系负责人组织评选,原则上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评选,并按规定报送名单至学院评奖委员会。候选人必须提供申请表、成绩单原件、科研成果复印件、研究科研成果项目明细表(由研究生学籍系统下载打印)。
3、各系所按规定时间将推荐名单及各申请人推荐材料统一上交学院委员会。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规定名额进行预评,面向本单位公示候选人及其详细分数(不能确定的分数应予注明)。各系所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负有审核责任,负责推荐获奖名单。
4、研究生院负责对数据进行汇总和审查,院务会初评、调整,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秘书组进行资格复审。
5、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审定,将所有评审结果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颁奖。
四、附则
1、所有科研成果如果是合作完成的,合作因子数值计算均参照科研论文合作因子数值计算方法。
2、因参与优博培育工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和学校公派访学交流项目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相应延长的学习期限内可参加校级奖学金评选。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奖期间所在正常学制内。
4、省部级以上奖励以加盖国徽的公章为准,有特殊情况者报校学生评奖委员会决定;对于国外奖励,有关单位提出评分意见,最终计分由评奖委员会决定。
5、表现特别突出、没有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候选人必须经研究所推荐、提供研究所推荐意见供评奖委员会审核。
6、请各研究所组织各系所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并进行推荐,形成各研究所推荐名单(附件二)。
7、9月入学的新生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其发展潜力。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保证发展潜力确实突出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8、提前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9、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延期毕业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0、从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11、①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本办法由biwn必赢评奖委员会负责解释。
biwn必赢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