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wn必赢“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厦大研〔2023〕18号,以下简称“南强优博计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选拔
(一)基本条件
“南强优博计划”面向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等方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优秀在读一年级、二年级博士研究生选拔。
入选学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心健康,恪守学术道德,对从事学术研究有强烈愿望和浓厚兴趣。
2.获得本学科两位知名专家推荐。专家需为博导,其中至少一位为本院博导;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新生,还需由其硕士阶段的导师提名推荐;在读博士生还需由其博士阶段的导师提名推荐。
3.新生生源原则上应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科评估A类学科、高水平科研院所或境外世界一流高校,或已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已取得重要进展,有突出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
4.在读博士研究生课程无重修课程,在学表现优秀,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已取得重要进展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可认定为第一作者)、或共一作者,在中科院大类1区期刊发表1篇研究论文。
(2)以第一发明人(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可认定为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1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本学科相关软件著作权。
(3)其他被专家委员会认定的突出成果或重要进展。
(二)选拔程序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和宁缺勿滥的原则,“南强优博计划”专家委员会综合考虑所有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的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外语水平、心理素质与综合能力,并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导师推荐意见和课题经费、“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名额和学生申请情况等,确定“南强优博计划”拟资助名单。原则上每年每位导师获得资助的博士生不超过1名。审议通过的“南强优博计划”拟资助名单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1.学院成立“南强优博计划”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组成,全面负责该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选拔工作专家组,负责选拔工作的具体实施。
3.具体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厦门大学南强优博计划申请书》(新生/在读博士生)、专家推荐表及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者不参与评选。
(2)选拔工作组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平均成绩排名确认进入答辩的申请人名单,人数不超过拟资助名额的1.2倍。
(3)学院组织答辩,申请人进行PPT汇报和回答提问。选拔工作组专家对是否资助申请人进行独立投票,每位专家同意资助的票数不超过拟资助名额数。按照得票高低排名,确定资助人选。得票相同者,以申请书成绩排名。
(4)入选名单经学院“南强优博计划”专家委员审定并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主管部门,最终入选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学院最迟于每年6月向招生与考试办公室提交“南强优博计划”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新生)、向研究生院提交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读博士生)。最终入选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南强优博计划”参评资格:
a. 有学术不端行为;
b. 参评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学校处分者;
c. 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培养要求与过程管理
(一)培养要求
1.坚持一流培养。实施单位应坚持高标准和严要求,对进入“南强优博计划”博士生提出详细的培养要求。进入南强优博计划”博士生每学年应参加至少8场学术报告。优先推荐入选的博士生申请各类基金项目。
2.坚持个性化培养。充分尊重导师组在招生和培养过程中的自主性,切实发挥导师组作用,为每个入选博士生定制个人培养计划,鼓励跨学科交叉制定培养计划。
3.坚持国际化培养。进入“南强优博计划”博士生需赴境外访学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一次。符合厦门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访学计划”“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请条件者,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有两次申请上述资助的机会。
(二)过程管理
入选“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每年度应参加学院组织的年度考核或中期考核。学院主要通过年度考核、中期考核、预答辩等环节,对已入选博士生进行动态调整。
考核方式:
1.年度考核
每年5-6月,学院组织完成“南强优博计划”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学生PPT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综合考察博士生的思政表现、学术诚信、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发展潜力等情况,与二年级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同时开展,中期考核成绩排名须位列其考核小组前60%,方为合格。
2.中期考核
每年5-6月,“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应参加当年度博士中期考核,遵照《biwn必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中期考核成绩可代替当年度的年度考核成绩,中期考核成绩排名须位列其考核小组前60%,方为合格。
3.预答辩
“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参加预答辩,具体按照预答辩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评估其是否达到“南强优博计划”培养要求。
4.考核结果:
经学院“南强优博计划”专家委员会审议、单位内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于每年5月底向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处提交年度考核结果。
(三)退出机制
入选博士生出现以下情形的(包含但不仅限于),须退出计划:
(1)违法、违规、违纪或违反学术道德的;
(2)学生自己认为难以达到培养计划要求的,自行申请退出;
(3)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4)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或预答辩评估不合格或不通过的。
学院对本单位入选博士生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及时根据情况,向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处报送退出 “南强优博计划”及发生学籍异动的博士生名单,共同做好专项奖学金发放管理工作。
退出“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不再执行“南强优博个人培养计划”,按所在学科同年级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培养。退出的博士生不得再次入选“南强优博计划”。
三、学生待遇
1.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南强优博计划”实施。
2.入选“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除享受其他博士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外,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学年可额外获得学校专项奖学金平均2万/学年/人,最长奖学金年限不超过4年(本直博不超过5年)。未通过年度考核或中期考核及因各种原因退出计划者将被终止“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及相关待遇。
3.入选博士生的专项奖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奖学金分10个月等额发放。每年2月及8月不发放。在读博士生自其入选资格生效后发放。提前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在学时间发放。学籍异动情形下的奖学金发放管理规定另行通知。
4.未通过年度考核者,自年度考核当年度8月起将被终止“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及相关待遇。
未通过中期考核者,自中期考核结果确定后下个月起将被终止“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及相关待遇。
未通过预答辩者,自预答辩结果确定后下个月起将被终止“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及相关待遇。
除上述以外情形退出计划者,自结果确定后下个月起将被终止“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及相关待遇。
四、附则
1.除本细则特别规定外,学校其他管理规定仍适用于入选计划的博士生。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iwn必赢“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公布前已入选计划的2022级博士生的资助标准和经费来源仍沿用《biwn必赢“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规定,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预答辩等环节则按本细则执行。
3.本细则由biwn必赢负责解释。
附件.biwn必赢南强优博计划申请书.docx
biwn必赢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