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wn必赢“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7-10     浏览次数:次   

biwn必赢“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厦大研〔202318号,以下简称南强优博计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学生选拔

(一)基本条件

“南强优博计划”面向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等方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优秀在读一年级、二年级博士研究生选拔。

入选学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心健康,恪守学术道德,对从事学术研究有强烈愿望和浓厚兴趣。

2.获得本学科位知名专家推荐。专家需为博导,其中至少一位为本院博导;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新生,还需由其硕士阶段的导师提名推荐;在读博士生还需由其博士阶段的导师提名推荐。

3.新生生源原则上应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科评估A类学科、高水平科研院所或境外世界一流高校,或已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已取得重要进展,有突出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

4.在读博士研究生课程重修课程,在学表现优秀,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已取得重要进展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力,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可认定为第一作者)、或共一作者,在中科院大类1区期刊发表1篇研究论文。

2)以第一发明人(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可认定为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1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本学科相关软件著作权。

3)其他被专家委员会认定的突出成果或重要进展。

(二)选拔程序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和宁缺勿滥的原则,“南强优博计划”专家委员会综合考虑所有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的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外语水平、心理素质与综合能力,并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导师推荐意见和课题经费、“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名额和学生申请情况等,确定“南强优博计划”拟资助名单。原则上每年每位导师获得资助的博士生不超过1名。审议通过的“南强优博计划”拟资助名单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1.学院成立“南强优博计划”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组成,全面负责该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选拔工作专家组,负责选拔工作的具体实施。

3.具体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厦门大学南强优博计划申请书》(新生/在读博士生)、专家推荐表及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者不参与评选。

2)选拔工作组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平均成绩排名确认进入答辩的申请人名单,人数不超过拟资助名额的1.2倍。

3)学院组织答辩,申请人进行PPT汇报和回答提问。选拔工作组专家对是否资助申请人进行独立投票,每位专家同意资助的票数不超过拟资助名额数。按照得票高低排名,确定资助人选。得票相同者,以申请书成绩排名。

4)入选名单经学院“南强优博计划”专家委员审定并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校主管部门,最终入选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学院最迟于每年6月向招生与考试办公室提交“南强优博计划”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新生)、向研究生院提交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读博士生)。最终入选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南强优博计划”参评资格:

a. 有学术不端行为;

b. 参评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学校处分者;

c. 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培养要求与过程管理

(一)培养要求

1.坚持一流培养。实施单位应坚持高标准和严要求,对进“南强优博计划”博士生提出详细的培养要求。进入南强优博计划”博士生每学年应参加至少8场学术报告。优先推荐入选的博士生申请各类基金项目。

2.坚持个性化培养。充分尊重导师组在招生培养过程中的自主性,切实发挥导师组作用,为每个入选博士生定制个培养计划,鼓励跨学科交叉制定培养计划

3.坚持国际化培养。进入南强优博计划博士生赴境外访学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一次。符合厦门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访学计划”“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申请条件者,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有两次申请上述资助的机会。

(二)过程管理

入选南强优博计划博士生每年度应参加学院组织的年度考核或中期考核。学院主要通过年度考核、中期考核、预答辩等环节,对已入选博士生进行动态调整

考核方式:

1.年度考核

每年5-6,学院组织完成南强优博计划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学生PPT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综合考察博士生的思政表现、学术诚信、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发展潜力等情况,与二年级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同时开展中期考核成绩排名须位列其考核小组前60%,方为合格。

2.中期考核

每年5-6月,“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应参加当年度博士中期考核,遵照《biwn必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中期考核成绩可代替当年度的年度考核成绩,中期考核成绩排名须位列其考核小组前60%,方为合格。

3.预答辩

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参加预答辩,具体按照预答辩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评估其是否达到南强优博计划培养要求。

4.考核结果:

经学院南强优博计划专家委员会审议、单位内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于每年5月底向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处提交年度考核结果。

(三)退出机制

入选博士生出现以下情形的(包含但不仅限于),须退出计划:

1)违法、违规、违纪或违反学术道德的;

2)学生自己认为难以达到培养计划要求的,自行申请退出;

3)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4)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或预答辩评估不合格或不通过的。

学院对本单位入选博士生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及时根据情况,向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处报送退出 “南强优博计划”及发生学籍异动的博士生名单,共同做好专项奖学金发放管理工作。

退出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不再执行南强优博个人培养计划,按所在学科同年级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培养。退出的博士生不得再次入选“南强优博计划”。

、学生待遇

1.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南强优博计划”实施。

2.入选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除享受其他博士生同等奖助学金待遇外,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每学年可额外获得学校专项奖学金平均2/学年/最长奖学金年限不超过4年(本直博不超过5)。未通过年度考核或中期考核及因各种原因退出计划者将被终止“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及相关待遇

3.入选博士生的专项奖学金按月发放。每学年奖学金分10个月等额发放。每年2月及8月不发放。在读博士生自其入选资格生效后发放。提前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在学时间发放。学籍异动情形下的奖学金发放管理规定另行通知。

4.未通过年度考核者自年度考核当年度8月起将被终止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及相关待遇。

未通过中期考核者,自中期考核结果确定后下个月起将被终止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及相关待遇。

未通过预答辩者,自预答辩结果确定后下个月起将被终止“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及相关待遇。

除上述以外情形退出计划者,自结果确定后下个月起将被终止南强优博计划专项奖学金及相关待遇。

、附则

1.除本细则特别规定外,学校其他管理规定仍适用于入选计划的博士生。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iwn必赢“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公布前已入选计划的2022级博士生的资助标准和经费来源仍沿用《biwn必赢“南强优秀博士生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规定,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预答辩等环节则按本细则执行。

3.本细则由biwn必赢负责解释。


 附件.biwn必赢南强优博计划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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