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预计毕(结)业、授学位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3     浏览次数: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图像采集的相关文件精神,拟毕(结)业的学生应参加由高校组织、新华社图片分社拍摄的毕(结)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同时,为确保学位证书使用照片的统一及美观,从今年起,申请学位的单证硕士生也应参加图像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途:采集的照片用于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贴照。双证学历生电子图像信息经研究生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核对确认后作为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缺少图像的毕(结)业信息注册后将暂不对外查询,待补齐图像后方能对外查询。单证学位生的电子图像由研究生院上传至研究生院信息化平台,作为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图像。

    二、采集对象:

    1.预计于2015年毕(结)业的学历学位教育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外籍研究生);往年已采集过图像且本人已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无误的延期毕业研究生可不参加本次图像采集,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本人图像的必须参加本次图像采集。

    2.2014年拟毕业但往年因故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双证学历生,本次也可参加采集。

    3.本地2014年及2015年拟申请学位的单证学位研究生应尽量到校参加图像采集,异地及确实无法参加的应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关于报送20146月份拟授学位人员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的要求提交和上传图像。
    三、收费标准。按中国图片社收费标准,每个学生收取图像拍摄费20元,由学校汇总后转交中国社图片社福州分社。图片分社提供规格为42寸和81寸的照片,负责将电子图像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四、报名及收费办法。各学院(研究院)直接向拟参加本次图像采集的研究生收取拍摄费、登记姓名及相关信息,于2014321日前将汇总后的拍摄费和交费学生名单交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名单电子版(模版见附件)发至校suyy@xmu.edu.cn。各学院(研究院)应先确认已将学生名单电子版发至suyy@xmu.edu.cn后方能前往办理移交拍摄费事宜。本次图像采集拟采用数据库链接方式,各学院上报的交费学生名单中的各项信息应准确无误。
    五、采集时间:图像采集定于328日下午至30日,其中328日下午为翔安校区各学院(研究院)专属时间,采集地点暂定为翔安校区1 号楼(学武楼)C108教工事务办事大厅;29——30日为思明校区各学院(研究院)专属时间,采集地点为明培体育馆西侧一楼休息室(进西校门后右拐)。各学院(研究院)具体拍摄时间段将另行通知,届时请各位参与图像采集的研究生携带研究生证或一卡通按时前往拍摄。

    六、特殊情况处理办法(仅限双证学历生)。

    1.未参与本次图像采集的毕(结)业生可在201531-3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带上身份证和学生证到福州新华分社补拍(其他时间不接受拍摄),费用自理。地点:新华社福建分社(坐公交车26.42.13.91.128路到金祥路口下往前100米或坐41.43.96.122.123路到金山明星站下往前100米可到达);联系电话:0591-87381557

    2.在外地实习的毕(结)业生不能返校参加 


研究生院
2014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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