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电子合同启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6     浏览次数:次   

全校各单位:

    为扎实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一次都不用跑”精神,推行无纸化办公模式,实现采购业务全流程信息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学校货物、服务采购电子合同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试运行,2022年3月1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学校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货物、服务合同。

  二、合同签署

1.合同起草

电子合同由供应商发起。供应商通过云采通(yuncaitong.cn)发起合同,操作步骤详见:https://zchqc.xmu.edu.cn/2021/1130/c14337a444768/page.htm。

2.合同审批

电子合同发起后,将在采购与资产一体化服务平台由用户、资产后勤处审批。

3.合同签署

电子合同审批通过后,即厦门大学合同专用章(11)静默签,签署完成后将推送给供应商进行签署。

4.合同下载

 合同双方签署后,用户、供应商可下载打印电子合同。

三、注意事项

1.试运行期间,合同可在线上或者线下签署,正式运行后,合同原则上应在线上签署。

2.供应商未注册云采通的特殊情况,合同起草由用户通过我校采购与资产一体化服务平台发起合同,操作步骤详见附件。在完成合同审批程序后,由用户下载合同,按照以往的模式走线下签署流程。

3.供应商发起电子合同的,用户需将教工号告知供应商,用于电子合同推送。

4.合同完成签署后,用户可通过采购与资产一体化服务平台内的“合同管理系统”随时查验合同。

5.各单位在采购与资产一体化服务平台接收电子合同,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合同保密工作,严禁将完成签署的合同随意外借他人或上传至互联网。

使用期间遇到问题,请联系:

谭老师 0592-2181800

或加入厦门大学采购系统交流群 QQ群号:1015933549

  合同业务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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