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遴选2019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18     浏览次数:次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SC)有关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通知,现将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具体详见各类国家公派项目专栏有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4

(二)2019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5

(三)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0

(四)2019年欧亚非地区部分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含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CSC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项目等,详见网页列表):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03

(五)2019年美大地区国外合作项目(项目检索网址:https://bg.csc.edu.cn/):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02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

(二)符合各类国家公派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申请人应为在职专任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的,派出时应具备学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

《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http://rsc.xmu.edu.cn/eb/c9/c13907a60361/page.htm

2.申请选派类别为博士后的,应为与学校签署协议需出国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3.申请选派类别为博士研究生的,应为经学校审批同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

三、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赴孔子学院工作等任务,时间与本次申报冲突的人员,不可申报。已申报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报。本次申报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报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系统申报

申请人查阅附件1使用指南,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党务秘书、单位领导查阅附件2使用指南,登录人事系统进行操作。

1.申请人于2019年2月25日之前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请点击OA登录-导航-人事系统图标-自助平台-自助服务-培训研修-研修项目申请,进入申请流程后,点击新增,选择拟申报项目名称,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2.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被推荐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填写有针对性的党委考察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对上述内容逐项作出认定,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确保推荐人选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二)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为“CSC信息平台)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

1.申请人在项目申报开放前,可登录CSC信息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要求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注:此前申报过国家公派项目的人员,应更换用户名重新注册。职称证书为聘书(聘期应未过期)或合同续签书或中文在职证明(可携带一卡通至思明校区颂恩楼1321室或翔安校区图书馆二楼服务台旁人事证明打印系统自助打印)。

2.2019320日至25,申请人登录CSC信息平台补充有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报名。为避免反复提回修改错过网上申报时限,请申请人务必检查无误后,按时提交。申请人将CSC信息平台生成的PDF报名表和附件材料打印一份,签字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如所申报的项目有要求提交其他纸质申报材料的,请一并提交。为预留所在学院(单位)、学校审核时间,请申请人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限进行申报。

3.2019326日至28,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骑缝章,扫描为PDF文档,打包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xmu.edu.cn。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联系申请人提回修改。

4.如所申报的项目有要求向外方报送对外联系材料的,请按照项目通知的时限和具体要求对外报送。

五、派出管理

(一)入选者应按要求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入选者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出国期间应按照所在单位审批通过的研修计划开展研修,每3个月向使馆和所在单位报送阶段性汇报;按期回国后,应提交研修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CSC要求手续):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2.人事处主页国内外研修专栏(校内手续):

http://rsc.xmu.edu.cn/gnwyx/list.htm

(二)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合理安排拟派出人员教学科研工作,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开展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同时加强心理、精神和道德与诚信方面的指导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认真审核留学人员阶段性汇报,做好过程管理工作,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

项目咨询联系人:叶丹,电话:2182253,电子邮箱:rs@xmu.edu.cn。项目交流QQ群:318061135(验证信息:所在单位+姓名)。

人事系统使用咨询联系人:林一奇,电话:2186239


 附件1.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申请人查阅).pdf

附件2.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研修项目申请模块使用指南(所在单位查阅).pdf

 

 

   人事处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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