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通知,2018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通知将于近期下达,拟要求10月底之前上报。请各平台、系、所、课题组结合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国际化发展需要,暂按去年项目类别进行准备,待正式通知下达后,正式报送项目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7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分为国家重点引智项目和学校重点聘专项目两类,详细内容和管理办法暂以2016年《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为准。
(一)国家重点引智项目
国家重点引智项目包括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国家科研平台外国专家支持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与大师对话——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学校特色项目等项目。
本次申报项目为“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与大师对话——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学校特色项目。
1.“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国专家和外国专家团队来华开展科研合作、人文交流、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国别政策研究等工作。重点支持在高校开展长期工作外国专家,原则上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长期工作外国专家年龄要求为65岁以下,有特殊需要的,年龄可放宽至70岁。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国家经济的科学家、科技、经济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1952年1月1日后出生),在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5)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申报材料含申报人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
3.与大师对话—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项目: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来华开展讲座、讲学、合作科研等活动。
4.海外名师项目:海外名师是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学者,不包括港澳台专家学者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学者。每年来华工作不少于60天,含一年多次来华。
外籍专家学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2)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
(3)曾任或者现任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
(4)曾为或者现为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者主旨报告人;
(5)曾获得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如菲尔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
(6)曾任或者现任一流演出团体的首席演奏员、演员或者驻团指挥;
(7)其艺术作品具有开创性(原创性、独创性)的艺术表现形式和丰富内涵,能够发掘和表现多样而无限的人类精神世界,并对学术思想和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影响的画家、雕塑家、设计师等。
5.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资助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外国国籍,近一年内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能够保证在华连续两年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非英语国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6.学校特色项目:通过具有鲜明特征或者独特运作方式实施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的项目,但不包括港澳台专家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学者。
(二)学校重点聘专项目
学校重点聘专项目支持聘任、邀请外国文教专家来华从事讲座、讲学、合作科研等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包括知名学者来访计划、南强讲坛计划、海外名师授课计划、访问学者计划、国际会议支持计划、海外青年教师引进计划。
1.知名学者来访计划:支持邀请杰出访问教授、讲座教授或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者来校从事科研合作。
2.南强讲坛计划:支持邀请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者及国际知名企业家来我校开设讲座。
3.海外名师授课计划:支持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者来我校开设本科生、研究生专业课程,需授课不少于1学分20课时。
4.访问学者计划:支持邀请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者来校从事3个月以上科研学术交流及教学活动。
5.国际会议支持计划:支持由我校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国际会议邀请国外知名学者来校参会并开展学术交流。
6.海外青年教师引进计划:聘任专任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2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除上述计划,如有其他特色内容,可自行申报其他重点引智项目。
二、资助政策
(一)国家重点引智项目
国家重点引智项目资助政策详见《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中各项目的管理办法。
(二)学校重点聘专项目
学校重点聘专项目可暂按以下标准申报项目预算。
1.知名学者来访计划、南强讲坛计划、海外名师授课计划、访问学者计划、海外青年教师引进计划
(1)国外院士、诺奖获得者:按8万元/月予以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专家与学院、学校签定合同,薪酬根据专家实际来校履职时间发放。
国外教授、副教授:按3万元/月予以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月(60天),根据专家实际来校履职时间、以“专家补贴”形式发放(不超过1000元/天)。入选专家已聘为学校讲座教授的,来校履职时间(即资助期限)根据《厦门大学非全职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2)资助入选专家从原单位来校履职产生的往返国际旅费(不超过2次,限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火车软席,国外院士可乘坐公务舱)。
(3)参考国家外专局《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办法》(附件1第21-26页)的住宿费标准(700元/天)补贴入选专家宾馆住宿费,补贴期限不超过60天。入选专家已聘为学校讲座教授的,也可申请免费入住学校专家公寓(不能同时享受住宿补贴)。
2.国际会议支持计划
参照国家《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办法》的专家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元/天)及住宿费标准(700元/天)给予资助。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上述各项目均通过“厦门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 (http://121.192.191.64/)申报。进入系统界面后,点击“注册账号”进行注册,登录后点击“短期引智项目管理—项目申请”填报申请信息。《高校引智工作服务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2。
1.各学院已有账号将通过邮件通知学院人事秘书。无账号的学院(系),请于9月26日前注册账号(注册账户类别均为C类“申报教师”,学院账号建议使用公共邮箱注册)。
2.9月29日前,人事处将学院账号类别调整为B类“短期引智管理员”。
3.该系统为中文操作界面,请校内合作教师注册账户(C类“申报教师”)于10月9日前填报(建议尽早填报),经学院(B类“短期引智管理员”)批准后,于10月11日前提交。
(二)报送正式申请材料
待国家外专局正式通知下达后,人事处再次发布通知,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发送至rscz@xmu.edu.cn)。
1.点击“短期引智项目管理—项目查询—下载报表”,生成《**项目申请书》,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扫描件。
2.《2018年度引智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扫描件(附件3,需经院领导签字、盖章)
(三)人事处审核、汇总材料,经有关部门会稿后,报学校审批后报送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审批。
联系人:黄桂玉、陈沁芳; 联系电话:0592-2185033, 0592-2180818。
附件1.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指南(2016版).pdf
附件2. 高校引智工作服务系统使用手册.doc
附件3. 2017年度引智项目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xls
biwn必赢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