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遴选2017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博士后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8     浏览次数: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SC”)《2017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博士后项目遴选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合作奖学金由CSC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合作设立,拟共同资助双方优秀博士后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选派类别为博士后,留学期限为18或24个月(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选派专业详见《2017年度招标书》(详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学成具有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申请人应符合《2017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合作奖学金介绍》(详见附件1)规定的申报条件。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

(二)各类申请人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教师申请人

应为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派出时应具备学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派出期间工资待遇,在学术假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学术假有关规定执行,超出学术假期限工资停发。详见《厦门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

http://rsc.xmu.edu.cn/eb/c9/c13907a60361/page.htm

对已与学校签署协议出国作博士后的在职专任教师,无工作年限要求,派出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博士后申请人

应为学校资助类型,延期博士后不得申请。派出期限按照项目规定期限执行,派出期间薪酬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发放。

3.附属医院申请人

应为附属医院正式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已被聘为厦门大学临床教师,现在聘期内。派出期间待遇由所在医院确定。

三、申报要求

已入选其他研修项目或已有挂职、援教、孔子学院院长、汉语教师等任务,时间与本项目冲突的人员,不可申请本项目;已申请其他项目,未公布结果之前,不可同时申请本项目。本项目结果未公布之前,不可同时申请其他外派项目。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申报。

四、学校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申报说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和单位领导查阅使用指南(详见附件3和附件4)登录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以下两种登录方式均可:

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址:http://i.xmu.edu.cn(点击左侧人事系统图标)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hr.xmu.edu.cn/webhr/

校外IP应先连接VPN,详见:

http://inc2.xmu.edu.cn/handbook/public/24/

五、申报程序

(一)对外联系

2017年5月1日前,申请人通过附件1指定邮箱同外方取得联系,并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外文申请表(详见附件5)。2017年6月1日之前,获得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将外文申请表发送至附件1指定邮箱。

(二)校内申报

1.申请人在所在单位(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截止时限内,登录学校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选择自助平台),点击“自助服务-业务申请-出国研修及评奖评优-研修项目申请”,进入申请流程后,点击“新增”,选择本项目名称,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上传有关申请材料(研修计划用中文撰写,无需上传邀请信)。

博士后申请人,还应在附件的“其他材料”上传《厦门大学博士后项目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6,应经导师和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扫描为PDF)。

附属医院申请人,还应在附件的“其他材料”上传附属医院同意推荐函,由附属医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公章。

2.所在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对被推荐人的思想品德、政治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人选符合要求。在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中为被推荐人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内容包含申请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和身心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申请人的使用计划等方面内容。2017年5月15日之前,所在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从学校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交至人事处,逾期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将关闭,不再受理申请。请单位自行通知申请人提交至本单位的截止时间。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

1.为避免网上报名高峰期出现系统拥堵情况,申请人在项目申报开放前,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要求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2.  2017年5月23日之前,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补充有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有关附件材料,完成网上报名。为避免反复提回修改错过网上申报时限,请申请人务必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将信息平台生成的PDF报名表(个人签字),连同所有附件材料,纸质一份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材料应与信息平台提交材料一致。CSC系统打印的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也一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3. 2017年5月25日之前,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确认无误后,加盖骑缝章,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联系申请人提回修改;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填写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纸质材料一份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四)向CSC报送

由人事处将经学校确定推荐的候选人有关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和学校推荐公函统一寄至CSC。

六、派出管理

(一)本项目于2017年9月初公布录取结果,派出时间以外方接收函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入选者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不得放弃。出国前应按照CSC和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出国期间应按照所在单位审批通过的研修计划开展研修,每3个月向使馆和所在单位报送阶段性汇报;按期回国后,应提交研修报告,并在所在单位开设讲座。附属医院入选者按照所在医院要求办理手续,并通过医学院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1.《出国留学人员须知》(CSC要求手续):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_1296.pdf

2.人事处主页国内外研修专栏(校内手续):

http://rsc.xmu.edu.cn/gnwyx/list.htm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出境办理指南》(3个月之内):

http://ice.xmu.edu.cn/affairs2.aspx

(三)入选者所在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录取后,应合理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督促并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对留学人员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对留学人员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审核留学人员阶段性汇报,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的管理责任;督促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考核其留学成果,确保留学效益,汇总典型成果并及时提交人事处。

欢迎申请人加入项目申请咨询QQ群(群号:318061135请在验证信息中注明“所在单位+姓名”)。



     联系人:叶丹  联系电话:2182253

     博士后申请人联系人:郭迁迁  联系电话:2185685

  

附件.rar

  

人事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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