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薪酬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学校正在制定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在考核办法实施前,为了确保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任条例与拟出台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有效衔接,学校对2016年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任实施过渡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截止2016年7月31日,受聘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期到期人员。
学院将根据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约就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成果以及对学校所做出的贡献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聘期考核结果合格的老师,可根据《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聘任条例》进行申报。本轮过渡聘期为一年,即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聘期到期后纳入学校岗位绩效考核体系管理。
聘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再受聘重要岗位。
2、 2014年和2015年受聘教学科研重要岗位的人员及其他可在2016年度申请聘任教学科研重要岗位的人员。
学校将在2017年起整体纳入学校岗位绩效考核体系管理,并在岗位绩效考核办法中统筹考虑衔接。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7月15日之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学院人事秘书邮箱huayuan@xmu.edu.cn,联系电话:2185033;联系人:何丽芳
1、2016年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应聘申请表及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人一份,签名)
2、2016年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重要岗位推荐聘任人选汇总表(电子版)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