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从2016年1月起,我校对于目录内的货物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由各学院上报采购计划表,资产处统一汇总后上报中央国家政府采购中心,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采购。请各位老师下载附件,以项目或经费卡(预算暂未批复的按照临时预算)为单位填报后,汇总至各学院,学院打印盖章于1月29日前交于资产处物资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
txc@xmu.edu.cn,联系人:谭欣晨,电话:2181872/2181873/2186100转601。
今后学校将严格执行“无计划不采购”制度,未提交计划的申购单不予以采购。年中可对计划进行适当追加。
请各位老师
1月27日前填报好附件2并发送至
luoping@xmu.edu.cn,,学院汇总后再报资产处。
附件1: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附件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