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师生出国境审批程序

发布日期:2015-06-26     浏览次数:次   

学院师生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

1.       填写模板中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并找外事秘书盖学院的章

2.       盖完院章的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张贴在化学楼一楼公告栏5个工作日

3.       按照模板要求一一填写,提交合成的PDF文档一份给外事秘书

4.       外事秘书于每周五早上报批,一周一报。(整个报批程序预计10个工作日)

正常报批程序为外事秘书——学院副书记(针对学生)——学院书记——学院OA秘书——学院院长——学院OA秘书——国际处OA秘书——国际处办事人员——国际处分管处长——学校办公室——校领导

5.       校领导审批完成之后,请自行联系国际处,国际处将协助办理签证事宜。

6.       回校后事宜:

a.回校后7个工作日之内将因公护照提交至国际处。

b.出访任务完成后1个月内填写«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 »并联系学院外事秘书在学院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c.公示完毕后, 填写《出访成果反馈表》,打印成纸质版请分管外事的袁友珠副院长签完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国际处。

d.如需报销,则需打印《厦门大学教职人员出国(境)申请表》/《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并让学院外事秘书在申请表的下方空白处手写注明“已完成事后公示”,并签名。之后,通过学院外事秘书或机关部处OA秘书将OA公文阅办单及PDF申请材料中的OA请示正文打印出来,连同出国(境)申请表一起交至国际处盖章后自行留底以便报销。

 

注意事项:

1.日期计算是指离厦时间到抵厦时间,头尾日期相减后加1天

2.厦门大学教职工人员出国境申请表中团组经办人写自己,相应的联系方式要填写。

3.承诺人签字请用电子签名

4.乘坐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指的是跨境段,即国内-国外这段行程,国外-国外的行程不计入其中。原则上跨境段都需要乘坐国内航空公司航班。若要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则需要具体解释,并附上有力证据,如机票费用截图证明等。

5.原则上出国境都需要持因公证件,若持因私证件必须有充分原因,比如已有签证,同时访问多个国家,其中访问一个国家用因私证件等。


因公出国手续及附件

因公赴港澳台手续及附件

因公赴台湾手续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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