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收集已填表办理报废手续的仪器,请有关老师务必在2014年7月9日16点之前将报废仪器送至卢嘉锡楼地下室。资产处设备科将派工作人员现场办理接收确认并销帐,对擅自拆卸报废仪器(特别是计算机)、无报废仪器实物的将退回不予销帐。仪器供应室2014年7月3日
上一条:关于叶雅璇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教学科研重要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