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8     浏览次数:次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要求和《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学校将开展2014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现就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3.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的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4.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鼓励学生跨学科、跨学院申报。

    2.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 人),需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仅限五年制)本科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3-5 人),需为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仅限五年制)本科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3-5 人),需为二至五年级本科生。

    3.每名本科生只能有1 项在研项目,且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

(二)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提出,学生选择。

(三)研究课题已列入往届“大创”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四)申报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可以为本学院教师,也可以来自其他学院和学校相关单位;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项目团队还需聘请企业导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项目管理

    1. 2014年计划biwn必赢院级项目为76项,校级项目在院级项目中遴选。

    2.项目经费按院级项目0.1-0.3万元/项,校级项目0.5–1万元/项,省级项目0.5–1万元/项,国家级项目1- 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5 - 10万元/项。院级项目经费立项时一次性划拨至学院;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的经费,立项时按核定额度的50%划拨,剩余部分待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与项目相关的资料费、调研费、耗材费、论文版面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支出,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

    4.“大创”项目产生的成果,需标注“获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

四、时间安排

    1. 即日至5月20日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及指导教师,并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团队。申报人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选定课题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方案设计、实施计划等, 由项目负责人登陆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网(http://cxw.xmu.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在系统中导出《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交由学院审核。《申报书》纸质材料于5月20日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biwn必赢的提交至同安二204室)。各学院“大创”工作人员信息将在创新网公布;系统使用说明、申报进程和结果等可在创新网查询。

    2. 2014年5月21日-5月28日为学院组织审核,确定院级项目名单,并对院级项目名单排序,同时在创新网管理平台上进行确认。

    3.2014年5月29日-6月上旬,教务处组织评审,安排创业实践项目答辩,确定校级项目,并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名单,划拨项目经费。

 

厦门大学教务处

2014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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