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理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从2014年3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参照社会道路的交通管理方式,对思明校区内群贤路、博学路、大南路、芙蓉路、凌云路、海滨路等道路实施交通执法,由公安机关对校园内乱停车(占用主干道、消防通道、绿地)、超速、鸣笛、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采取警告、罚款、记分直至吊扣吊销等处罚措施。
校园引入交通执法后,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保护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司乘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通知工作。
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