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财库〔2020〕10 号)(见附件 1) 文件要求,中央预算单 位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按规定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央主网公开采购意向。 现就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的公开范围
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 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 按项目实施的集 中采购目录(见附件2)以内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 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即货物、服务项目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预算金额达到120万元及以上的,均应提前公开采购意向。
属于涉密、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 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其他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 项目,将无法实质性启动采购程序。
二、采购意向的公开内容
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 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 与采购活动的准备。内容主要包括: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品目;
3.采购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项目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数量,以及采购项目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4.预算金额;
5.预计采购时间等。
参考文本及填报说明详见 《厦门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信息表》(见附件 3),可在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学校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 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 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要求
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提前公开采购 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期满后,方可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为避免该环节等待时间影响采购进程,请各单位务必提早规划、提前填报采购意向。特别提醒:计划于2020年7月期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在2020年6月(至少提前30日)提交采购意向。
四、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的提交方式
采购意向公开信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送,各单位 填写《厦门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经项目/经费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发送电子扫描版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邮箱 cgb@xmu.edu.cn,文件命名为“采购意向公开+单位名称+提交日期”,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
五、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
各单位应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 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按时履行采购意向公开责任,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尽量集中批量公开,减少公开批次。如遇采购意向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并更新采购意向。
联系人:陈心怡
电话:2181312
邮箱:cgb@xmu.edu.cn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pdf
附件2:厦门大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docx
附件3:厦门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docx
附件4: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