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2011计划”

发布日期:2014-10-26     浏览次数:次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公布了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由我校牵头的“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获得认定,成功跻身国家队的“协同创新中心”。与我校一并正式入选本年度“2011计划”的牵头单位还有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18所高校。

  按照有关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于今年4月至7月组织了2014年度“2011计划”的认定工作。经过专家初审、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综合咨询、社会公示等环节的严格认定,最终24个协同创新中心从182个中心脱颖而出,成为“2011计划”第二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入选的24个中心,科学前沿类有4个,文化传承创新类有5个,行业产业类有11个,区域发展类有4个。

 

  “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由我校牵头联合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单位发起成立。该中心自2012年4月组建以来,聚焦国家急需的能源战略领域,以化学为基础、材料为载体、能源为目标,在碳资源优化利用、化学储能与转化和太阳能转化化学等3个方面开展协同创新,在能源材料化学研究的新理论体系、新技术方法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由我校牵头,与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建设。中心旨在通过和海内外政治、产、学、研、用等相关部门建立协同合作关系,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大理论创新”、“两岸经济一体化”、“两岸社会整合”、“两岸文教融合”、“两岸共同事务合作治理”等五大领域展开协同创新研究和实践,破解理论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产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培养一批顶尖研究人才,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据介绍,“2011计划”实施以来,学校结合优势学科领域,先期培育组建了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在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学科建设、科研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深度合作。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要求和标准,学校各部门和相关学院积极联动,打破学科壁垒,汇聚各种创新要素和资源,探索建立有利于激发释放协同创新活力的新体制新机制,为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运行和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学校将以此次申报获批为新起点,继续加强协同创新,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人才、科研、学科“三位一体”的开放式创新体系建设。

  “2011计划”全称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985”两项重点工程之后第三个重大国家工程,由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实施并于2012年5月7日正式启动,旨在突破高校内外部机制体制壁垒、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活力。2013年4月,14家由高校牵头,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优势资源培育的协同创新中心通过“2011计划”认定,成为首批国家协同创新中心。

  (宣传部 赖炜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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