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从2017年1月起,各单位采购用于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及服务(以下简称“目录内货物”,具体详见附件)一律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简称“央采中心”)实施,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采购。
请各单位汇总目录内货物采购需求,以申购单形式提交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由学校统一委托。
按相关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需进行批量集中采购,各单位按参考配置标准(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网页发布)每月8日前提交采购需求。未及时提交的采购需求将直接转入下个月执行。此类货物央采中心采购周期为23-95天,请各单位务必提前计划,及时申购。
填写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时标明“品目名称”,“配置类别”-“配置名称”即可,无需填写详细的配置信息。如:物资采购管理系统的货物名称一栏填写“台式计算机”,技术参数/型号规格一栏填写“基本配置”-“配置一”。
特此通知。
附件:
需委托央采中心采购的货物目录 批量集中采购货物配置清单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2016年12月30日